据《胶澳发展备忘录》(1898年10月—1899年10月)记载,早期青岛警察局(巡捕衙门)由第三海军营的德国指挥官和青岛的8名中国保安人员、1名边防警官和李村的20名中国保安人员组成。除了分区值勤外,警察们主要行使建筑监督和卫生监察的职责。警察局及其附属机构以及区公所,被安置在旧海滨营房的中国人房屋中,住房不足且卫生条件也差。

图为清末青岛德界的华捕
要维持租借地青岛的治安就得有警察队伍,而其时德国人中也少有警察。 德国人占据青岛后,在招收了少量华人警察(巡捕)的同时,主要是从德国占领军中抽调士兵来维持青岛的治安。

图片转自西北麦客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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