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著出版中的书号与CIP,乃是专著出版进程中作者务必熟知的核心要义。
简而言之,书号宛如书籍的“身份证号”,而CIP则恰似书籍的“户口本”或“官方档案”。
一、书号
书号,即“国际标准书号”,其英文全称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它是书籍于国际层面的唯一身份标识,能够用以甄别不同出版社、不同版本以及不同装帧的图书。
一般情况下,书号是一串13位的数字(2007年以前为10位),它会印于图书的版权页(一般位于前言或目录之前)以及封底(一般在条形码上方)。
在中国大陆地区,书号由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属的中国ISBN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并配发给各家出版社。个人作者无法直接申请书号,必须借助出版社来申请。在出版流程里,出版社负责向总署提出申请,并将书号分配给作者的书籍。
二、CIP
CIP,即“图书在版编目”,其英文全称是Cataloging In Publication。在图书出版之际,它是由国家的中央图书馆(在中国为国家图书馆)依据出版社所提供的书稿信息,预先编制而成的标准编目数据。CIP数据同样印于图书的版权页之上。
它涵盖以下核心内容:
- 书名与作者:包含本书的标题、作者、译者等相关信息。
- 出版社信息:涉及出版社的名称与地址。
- 分类号:例如 “I247.5”(此为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代表中国当代长篇小说),主要用于图书馆对图书进行分类上架。
- 主题词:是概括本书内容的关键词,可用于图书馆的检索工作。
- CIP核准号:其形式一般为 “(年份) 第XXXXXX号”。
与书号相仿,在图书出版之前,出版社需将书稿的详细信息(诸如书名、作者、内容简介、目录等)呈交给国家图书馆的CIP中心进行申报与核准。
重大提示:于中国大陆地区,一本正规且可公开销售的纸质图书,必须同时拥有书号与CIP数据。而电子书、音像制品等,则需使用其他类型的编号(如电子出版物号)。
作者在挑选出版社时,务必要确认该出版社能够为其申请到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图书馆核发的正规书号与CIP。这一举动是保护作者著作权以及确保作品合法性的关键所在。如果不懂可以随时咨询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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